房貸二胎保險走俏

發佈: 二胎 代書 信貸-資訊網 2010/10/5 下午 05:08:35 | 分類:二胎 | 點擊:

房貸二胎險全稱個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險,是一種保證保險。
一直以來,房貸二胎險被稱爲“強制消費”的霸王條款,受到消費者的抵觸。因爲購房者向銀行申請貸款時銀行要求貸款人必須購買的房貸二胎險,受益人是銀行,而房貸二胎險合同的承保範圍使得房屋本身的出險率極低。在消費者的強烈反對下,2006年7月以後,各大銀行紛紛改變策略,取消了這種捆綁式的銷售。

  一系列房地産調控新政出台後,住房貸二胎款獲批難度增大,使得這個本已邊緣化的險種,重新回到人們的視野中。“新政實施後,購房人想要獲得銀行貸款,需要出具稅收、社保等各種證明材料,手續複雜。在發放貸款時,銀行更傾向選擇購買了房貸二胎險的客戶,并可以适當簡化手續。”一位保險業内專家表示。

  筆者在調查中發現,市場上房貸二胎險的保費并不算“昂貴”,以20年貸款100萬元計算,房貸二胎險保費在5000元左右。

  銀行界人士認爲,目前房貸二胎已進入高風險區,不排除商行重提強制購買房貸二胎險的可能。

  購買仍存在分歧

  盡管保費相對低廉,而且在申請貸款時有“免檢”作用,但對于保費的承擔者問題,目前仍存在争議。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專家于海純教授表示,房貸二胎強制保險主要是銀行擔心“抵押物因自然災害消失”,銀行是保險的受益人,因此保費應該由銀行支出。銀行不應在獲得貸款利益的同時,又要求購房者購買房貸二胎險,并作爲獲得貸款的前提。這是強行銷售,是轉嫁自身風險,明顯違背自願投保原則。

  中央财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則表示,銀行要求客戶購買房貸二胎險具有合理性。銀行是負債型企業,保障貸款安全,也是對廣大儲戶負責。其次,作爲放款人的銀行,要求借貸者爲資金提供充足的保障是無可厚非的,也是國際通行做法。

  需看好理賠範圍

  雖然存有争議,但消費者在購買時依然要注意,和所有的保險條款一樣,房貸二胎險賠付有一定範圍。

  查閱房貸二胎險合同會發現:因房屋發生火災、爆炸,或者暴雨、台風、洪水等自然災害,以及還款人在保險期限内因遭受傷害事故導緻死亡或傷殘,喪失全部或部分還貸能力,造成連續三個月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借款合同上約定的還貸責任,保險公司将承擔銀行貸款餘額的全部或部分還款責任。

  “發生意外造成傷害事故導緻死亡或傷殘,保險公司才代替償還。”據太平洋保險公司工作人員介紹。

  “如果不及時償還銀行貸款,房貸二胎險理賠也會受到影響。在意外發生前,購房者未履行《個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約定的還貸義務而拖欠借款本息金額的,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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